《姐有良田三千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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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,慕浅18岁,即将迎来高考。。
当然也有很多英语很成问题的学生觉得英语没有用,其实不能这么说。任何东西学习到一个很高的境界都是很厉害的人物,不是说英语没有用,只是你的英语还没有学到可以用的地步。我觉得那些真正英语好的人挺厉害,无论和人对话或者看英文东西都很轻松。我英语一般,退学开始就停止了在学校里学习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觉得比在学校里反而有了进步,可能是老看国外的片子。但是,现在这么多××英语,或者什么什么培训班的,真是没有必要。无论父母或者孩子都可能是从要找工作去考虑,但是不见得你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凑合能讲几句英语就把你要去了,这年头翻译虽然贵,但好歹还比嫖娼便宜,老板都能花那钱当然花得起这钱。
嗯。林夙声音听起来十分平和,你还好吗?
林淑又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,看也不看慕浅,只是道:饭已经做好了,先吃饭。
我在小学的时候居然是学习委员,这点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奇迹。而且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还是一个数学课代表。
这可能是寻求一种安慰,或者说在疲惫的时候有两条大腿可以让你依靠,并且靠在上面沉沉睡去,并且述说张学良一样的生活,并且此人可能此刻认真听你说话,并且相信。
两个人离得很近,霍靳西甚至闻得到她头发上的香味,可是他却没有动,也没有阻止她。
我也没有觉得刑警队的警察们数学好到什么地方去。
林淑听了,又瞪了她一眼,这才悻悻地撒手进了屋。
林夙不免诧异,抬眸看她,眼神之中却并无厌色。
慕浅撑着下巴看向他,抬手又摸了摸他的下巴,笑道:长得这么好看,怎么就是不说话呢?在你这个年龄阶段的小姑娘应该还不会喜欢深沉系的帅哥吧?你不说话,小姑娘敢接近你吗?你喜欢的小姑娘成天跟别的男孩一起玩,你不觉得难受啊?
送了霍祁然去学校后,慕浅回了趟自己的小窝,简单收拾了一些换洗衣物和日常用品,很快又回到了霍靳西的别墅。
像童话世界里的小巫女,偏又美貌惊人,灿若夏花。
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,这个是老夏,开车很猛,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,是新会员。
这是霍靳西的房子,她昨晚明明上了林夙的车,为什么会在霍靳西家里?
一直到早上七点,她看见林夙的司机抵达,随后林夙出门,坐上了车。
有一次在做一个谈话节目的时候,有一个大学生站起来对我说,可能你写东西的能力比我们强,但是你的综合能力是远远不如我们大学生的。
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。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,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,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,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,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,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,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,就是看不见球,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,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,没事,还有角球呢。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,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,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,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。
看见他,慕浅脑海中便浮现了那句: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。
电话那头传来林夙的声音,慕浅很快笑着开口:是我。
林淑又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,看也不看慕浅,只是道:饭已经做好了,先吃饭。
我说:这车是我朋友的,现在是我的,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,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,可以还我了。
林夙安静地坐在那里,看着她弯腰时仍旧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。
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慕浅匆匆走到花醉门口,一眼就看到了一辆黑色林肯——林夙的座驾车型。
当然也有很多英语很成问题的学生觉得英语没有用,其实不能这么说。任何东西学习到一个很高的境界都是很厉害的人物,不是说英语没有用,只是你的英语还没有学到可以用的地步。我觉得那些真正英语好的人挺厉害,无论和人对话或者看英文东西都很轻松。我英语一般,退学开始就停止了在学校里学习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觉得比在学校里反而有了进步,可能是老看国外的片子。但是,现在这么多××英语,或者什么什么培训班的,真是没有必要。无论父母或者孩子都可能是从要找工作去考虑,但是不见得你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凑合能讲几句英语就把你要去了,这年头翻译虽然贵,但好歹还比嫖娼便宜,老板都能花那钱当然花得起这钱。
嗯。林夙声音听起来十分平和,你还好吗?
林淑又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,看也不看慕浅,只是道:饭已经做好了,先吃饭。
我在小学的时候居然是学习委员,这点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奇迹。而且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还是一个数学课代表。
这可能是寻求一种安慰,或者说在疲惫的时候有两条大腿可以让你依靠,并且靠在上面沉沉睡去,并且述说张学良一样的生活,并且此人可能此刻认真听你说话,并且相信。
两个人离得很近,霍靳西甚至闻得到她头发上的香味,可是他却没有动,也没有阻止她。
我也没有觉得刑警队的警察们数学好到什么地方去。
林淑听了,又瞪了她一眼,这才悻悻地撒手进了屋。
林夙不免诧异,抬眸看她,眼神之中却并无厌色。
慕浅撑着下巴看向他,抬手又摸了摸他的下巴,笑道:长得这么好看,怎么就是不说话呢?在你这个年龄阶段的小姑娘应该还不会喜欢深沉系的帅哥吧?你不说话,小姑娘敢接近你吗?你喜欢的小姑娘成天跟别的男孩一起玩,你不觉得难受啊?
送了霍祁然去学校后,慕浅回了趟自己的小窝,简单收拾了一些换洗衣物和日常用品,很快又回到了霍靳西的别墅。
像童话世界里的小巫女,偏又美貌惊人,灿若夏花。
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,这个是老夏,开车很猛,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,是新会员。
这是霍靳西的房子,她昨晚明明上了林夙的车,为什么会在霍靳西家里?
一直到早上七点,她看见林夙的司机抵达,随后林夙出门,坐上了车。
有一次在做一个谈话节目的时候,有一个大学生站起来对我说,可能你写东西的能力比我们强,但是你的综合能力是远远不如我们大学生的。
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。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,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,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,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,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,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,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,就是看不见球,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,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,没事,还有角球呢。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,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,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,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。
看见他,慕浅脑海中便浮现了那句: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。
电话那头传来林夙的声音,慕浅很快笑着开口:是我。
林淑又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,看也不看慕浅,只是道:饭已经做好了,先吃饭。
我说:这车是我朋友的,现在是我的,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,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,可以还我了。
林夙安静地坐在那里,看着她弯腰时仍旧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。
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慕浅匆匆走到花醉门口,一眼就看到了一辆黑色林肯——林夙的座驾车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