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囚鱼(H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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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十章 一盏薄荷
朦胧的月光勾勒出他精致立体的脸部线条,清隽的眉目却隐于暗处。。
年少时,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。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,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,也不需要金钱赔偿。后来长大了,自己驾车外出,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。于是,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,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,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。
慕浅抬眸看着他紧闭的房门,笑了起来,都到你家门口了,你也不请我进去喝杯咖啡啊?
干嘛?沈星齐心头大火,那女人我今天睡定了!
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,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。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,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?
因为这三十分钟,慕浅硬生生地在霍靳西的书房里坐到了天亮,一直观察着对面那所房子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。
那老家伙估计已经阳痿数年,一听此话,顿时摇头大叫朽木不可雕也然后要退场。退场的时候此人故意动作缓慢,以为下面所有的人都会竭力挽留,然后斥责老枪,不料制片上来扶住他说:您慢走。
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,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,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,认准自己的老大。
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,并且要简单,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,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。 -
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,放得比较多的是《追寻》,老枪很讨厌这歌,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,光顾泡妞了,咬字十分不准,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。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,然后林志炫唱道:
下一刻,霍靳西的手机响了起来,几乎与此同时,他的手也抵上了慕浅的肩头。
关键是,如果这当做是记忆力的一种训练的话倒也罢了,但是这往往被套上各种理由。这样的背诵其实对于语文或者写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我想无论如何,我上文很多话都比课本中要求背诵的几乎用800个汉字来形容一棵树的段落精彩,但纵然那样的精彩,我作为作者本人都完全不能背下来。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学生要有多么痛苦。
老夏走后没有消息,后来出了很多起全国走私大案,当电视转播的时候我以为可以再次看见老夏,结果发现并没有此人。
走到霍靳西面前,慕浅抬头,这才看清楚他的眉眼。
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,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。因为这是89款的车。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。
不幸的是,这个时候过来一个比这车还胖的中年男人,见到它像见到兄弟,自言自语道:这车真胖,像个馒头似的。然后叫来营销人员,问:这车什么价钱?
她走过去,伸手想要接过录音笔的时候,霍靳西手掌一收,修长的手指已经将那支录音笔扣在掌心。
偌大的包厢里十几个人,很是热闹,霍靳西是主客,坐在最当中的位置,左手边是沈氏长子沈暮沉,右手边还空着。
现在我做的是赛车,每年十几场比赛。这是很小时候的心愿,现在算是实现了。本来打算要有一段时间不写书,但是因为突然遭遇**,比赛训练都暂停,在家里没有事情做,最终写出这样一本书。
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,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,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,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。
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,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,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,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,老夏跟着他刹,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。
慕浅这才叹息了一声:没什么,就是觉得有点太巧了,巧得我有点心慌。
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。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,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,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,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,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,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,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。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,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。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,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,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,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,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。
可能他们忽略了老板们需要的是他们能为自己多办事情,办成功事情,并不是要你知道这件事情在宏观经济中有什么样的社会意义。可能今天的任务就是公司的传真机坏了,给你1000块钱去买一台市场零售价应该是1300块钱的传真机来,或者是一个小时里把它随便抱去给修好了。
年少时,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。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,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,也不需要金钱赔偿。后来长大了,自己驾车外出,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。于是,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,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,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。
慕浅抬眸看着他紧闭的房门,笑了起来,都到你家门口了,你也不请我进去喝杯咖啡啊?
干嘛?沈星齐心头大火,那女人我今天睡定了!
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,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。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,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?
因为这三十分钟,慕浅硬生生地在霍靳西的书房里坐到了天亮,一直观察着对面那所房子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。
那老家伙估计已经阳痿数年,一听此话,顿时摇头大叫朽木不可雕也然后要退场。退场的时候此人故意动作缓慢,以为下面所有的人都会竭力挽留,然后斥责老枪,不料制片上来扶住他说:您慢走。
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,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,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,认准自己的老大。
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,并且要简单,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,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。 -
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,放得比较多的是《追寻》,老枪很讨厌这歌,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,光顾泡妞了,咬字十分不准,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。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,然后林志炫唱道:
下一刻,霍靳西的手机响了起来,几乎与此同时,他的手也抵上了慕浅的肩头。
关键是,如果这当做是记忆力的一种训练的话倒也罢了,但是这往往被套上各种理由。这样的背诵其实对于语文或者写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我想无论如何,我上文很多话都比课本中要求背诵的几乎用800个汉字来形容一棵树的段落精彩,但纵然那样的精彩,我作为作者本人都完全不能背下来。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学生要有多么痛苦。
老夏走后没有消息,后来出了很多起全国走私大案,当电视转播的时候我以为可以再次看见老夏,结果发现并没有此人。
走到霍靳西面前,慕浅抬头,这才看清楚他的眉眼。
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,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。因为这是89款的车。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。
不幸的是,这个时候过来一个比这车还胖的中年男人,见到它像见到兄弟,自言自语道:这车真胖,像个馒头似的。然后叫来营销人员,问:这车什么价钱?
她走过去,伸手想要接过录音笔的时候,霍靳西手掌一收,修长的手指已经将那支录音笔扣在掌心。
偌大的包厢里十几个人,很是热闹,霍靳西是主客,坐在最当中的位置,左手边是沈氏长子沈暮沉,右手边还空着。
现在我做的是赛车,每年十几场比赛。这是很小时候的心愿,现在算是实现了。本来打算要有一段时间不写书,但是因为突然遭遇**,比赛训练都暂停,在家里没有事情做,最终写出这样一本书。
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,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,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,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。
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,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,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,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,老夏跟着他刹,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。
慕浅这才叹息了一声:没什么,就是觉得有点太巧了,巧得我有点心慌。
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。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,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,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,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,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,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,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。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,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。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,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,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,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,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。
可能他们忽略了老板们需要的是他们能为自己多办事情,办成功事情,并不是要你知道这件事情在宏观经济中有什么样的社会意义。可能今天的任务就是公司的传真机坏了,给你1000块钱去买一台市场零售价应该是1300块钱的传真机来,或者是一个小时里把它随便抱去给修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