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能当饭吃吗+番外_任意球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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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喜欢能当饭吃吗+番外》

 到了上海以后,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,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,想要用稿费生活,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,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,全投给了《小说界》,结果没有音讯,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。。

  我写《三重门》的时候,出现了两次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,一次还是结尾。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?为什么连用两次呢?是前后呼应体现主人公的落寞吗?作者给出的答案是,作者觉得这句话很好,但是因为写作时间拉得过长,写到最后时忘了前面用过一次,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。

 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,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,突然发现,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。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。这很奇怪。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。

 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。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,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,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,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,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,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,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,就是看不见球,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,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,没事,还有角球呢。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,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,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,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。

  房间在二楼,楼上很安静,楼下倒是有声音传来。

  我在上学的时候也是如此,这种对真正才能的歧视十分地严重。比如我数理化语文英语全很好,音乐体育计算机都零分,连开机都不会,我还是一个优等生。但是如果我音乐体育计算机好得让人发指,葡萄牙语说得跟母语似的,但是数学英语和化学全不及格,我也是个差生。

  当时老夏和我的面容是很可怕的,脸被冷风吹得十分粗糙,大家头发翘了至少有一分米,最关键的是我们两人还热泪盈眶。
  林淑又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,看也不看慕浅,只是道:饭已经做好了,先吃饭。

 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。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,没有前途,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,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,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,诗的具体内容是:

  霍靳西几乎只是用眼尾扫了一下她的高跟鞋,随后交换了双腿的位置——交叠在上的长腿换到了慕浅够不着的方向。
  然后老枪打电话过来问我最近生活,听了我的介绍以后他大叫道:你丫怎么过得像是张学良的老年生活。

  过完整个春天,我发现每天起床以后的生活就是吃早饭,然后在九点吃点心,十一点吃中饭,下午两点喝下午茶,四点吃点心,六点吃晚饭,九点吃夜宵,接着睡觉。

  我自己也曾经想过,这样的言语会不会抹杀一个天才。万一我真的将来踢得比罗纳尔多好,那不是很可惜。
  虽然这样,我还是建议大学以下的学生,无论什么书,能看的还是都要看,因为在那样的岁数里,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。

  霍先生?沈星齐见状喊了他一声,我们还是进去坐下说话吧?

  她放下酒杯,霍靳西依然只是静静坐着,手臂都没有抬一下。
  我相信一定有人觉得我胡说,这很正常,但如果所有人都说我胡说,我只能决定:

  慕浅叹息一声:林阿姨您这么说我,这饭我可吃不下去了。

  你朋友来接你了。霍靳西看也不看,缓缓道。
  费城的华人圈不大,她和沈嫣见过几次,知道她出自桐城名门沈家,在费城主理家族海外业务,颇为冷傲。

 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,人家可以卖艺,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,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,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。答案是: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,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。

  在以前我急欲表达一些想法的时候,曾经做了不少电视谈话节目。在其他各种各样的场合也接触过为数不少的文学哲学类的教授学者,总体感觉就是这是素质极其低下的群体,简单地说就是最最混饭吃的人群,世界上死几个民工造成的损失比死几个这方面的要大得多。
  似是突如其来的灯光刺目,她伸手挡在脸上,有所适应之后才缓缓放下手。

  直至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,慕浅才回过神来。一转头,她看见霍祁然衣着整齐地站在门口,安静地看着她。

  以后每年我都有这样的感觉,而且时间大大向前推进,基本上每年猫叫春之时就是我伤感之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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